JYT.HUNAN.GOV.CN
欢迎您的访问!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正文
衡阳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7-04-18 10:11 浏览数:24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6〕126号)要求,学校党政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本报告在“衡阳师范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公布,并报送湖南省教育厅,欢迎查阅。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衡阳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3456789)。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以及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来抓。学校整合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相关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学校党政办公室、工会、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规划建设处、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2015-2016学年度,学校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建设,认真做好学校各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12月,学校组织对各职能部门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评比。2016年5月,学校召开校务公开工作会议,校长主持会议,工会主席作校务公开工作报告,党委书记对校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还表彰了一批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二、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省教育厅的要求,重点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依据,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 基本信息:学校规模、校级领导班子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四个专项发展规划,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有关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2. 招生考试信息。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等。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等,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学校加强校内财务查询系统和收费查询系统建设,方便师生相关财务信息的查询。

4. 人事师资信息。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科级以上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等。

5. 教学质量信息。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

7. 学风建设信息。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 学位、学科信息。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等。

9. 对外合作与交流信息。与国(境)外大学交流访问、招收留学生有关情况等。

10.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省委巡视组对学校党委工作进行专项巡视的有关情况,学生食堂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

(二)公开信息的方式

1. 通过校园网主页、校行政办公OA系统、校务公开专栏、各部门网页等网络及校园广播、校园频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官方微信等形式公布或更新信息。

2. 通过教代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以上干部大会、师生代表座谈会、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离退休老同志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公开、通报学校信息。

3. 通过校内纸质文件、会议纪要、工作通报、校报、《学校年鉴》等形式在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 设立书记、校长信箱,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方便师生员工以无记名的方式,随时反映学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本年度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校主动公开信息2300多条,其中,通过学校校园网、各部门网站公布各类信息1400余条,通过校园网主页公示栏、校务公开网页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人事招聘、评奖公示等信息130余条,通过行政办公系统公开各类制度、文件、通知260余条,通过校报、简报主动公开信息280余条;通过书记校长信箱、教育阳光服务平台、信访处理答复相关问题140余件。

三、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1、 2015-2016学年度,学校受理、答复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

2、 2015-2016学年度,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学校收到不予受理申请总数0件次。

3、 2015-2016学年度,学校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 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良好。

五、 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我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举报的情况。

六、 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主要包括:一些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个别教职工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专题网页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在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等等。

今后,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加大招生、财务、人事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以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契机,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


 

分享到:
友情链接:
湖南省信访局 湖南省教育数字档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