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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536号建议的答复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7-05-15 10:42 浏览数:13


A

湘教复字〔201764


关于对省十二人大届七次会议

第1536号建议的答复

杨华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交的第1536号《关于支持贫困山村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2011年开始,我厅牵头实施第一期和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了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普惠性教育资源持续扩大,办园条件不断改善,保教规范成效初显,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真达到77.98%,比2011年的57%提高了20个百分点。主要措施是:


    一、不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一是加快农村公办园发展。农村以乡镇为区域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将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考核,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2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每所园奖补15万元,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800所。二是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利用中央和省级资金通过奖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服务。目前我省已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013所。三是支持农村地区根据幼儿入园需求,以1个村或几个村为区域建设简易幼儿园。偏远地区可根据需求设置幼儿教育点(或季节班)。鼓励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举办集体所有制幼儿园,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


二、不断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一是建立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指导长沙地区幼儿园对口支援怀化部分县区幼儿园,充分发挥长沙市优质学前教育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二是通过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幼儿园积极贯彻落实指南精神,探索以游戏为抓手的教学内容,构建探索学习的平台,使《指南》精神在幼儿游戏中进一步得到彰显,促进教师、家长教育理念的转变。

三、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200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截止2016年底,共招收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5949人,其中毕业945人,这些毕业生均补充到了农村幼儿园,受到了农村幼儿园的普遍欢迎。在培训方面,我厅在“十二五”时期启动实施了幼儿园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初步建立了幼儿园教师培训的长效机制。从2015年开始,按照《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精神和《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部署,我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进一步下移培训重心,重点向边远贫困地区基层倾斜,集中支持贫困县乡村教师校园长培训,45个“国培计划”项目县贫困县占66.7%90%以上参培对象为乡村教师。

四、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一是建立分类管理标准。出了《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办园标准》和《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试行)》,为各地审批民办幼儿园提供依据,促进各地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方式。二是规范保教活动开展。2014年出台《关于切实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提高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的通知》(湘教发〔201445号),促进各地科学、规范开展保教活动。三是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要求各幼儿园必须坚持收费信息公示制度。禁止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四是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监管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部署,充分吸收和采纳您的合理建议,研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促进我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7515

联系单位: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722964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省人大联工委议案建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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