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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59号提案的答复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7-07-27 10:44 浏览数:3

A

湘教复字〔2017137


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0159号提案的答复

田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第0159号提案《关于对麻阳县学前教育给予立项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资源不充足问题。2010起,全省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措施:

一是加快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省政府自2011年起,将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考核,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2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每所园奖补15万元,以此鼓励和带动县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扩建、新建农村幼儿园。对于偏远贫困的农村地区,可通过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或几个村联合办园的形式,设立简易幼儿园,满足偏远农村地区幼儿入幼。截至2016年底,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园建设共投入27亿多元,其中省本级1.8亿元,共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800所。其中麻阳县2013年至2016年底共申报项目实事园16所。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财政从2011年起设立了每年1亿元的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2011-2016年已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约64.16亿元,重点支持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建立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制度等,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目前,对于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按照因素法的分配办法,对麻阳县等边远贫困地区给予了倾斜支持,其中2016年安排麻阳县797万元。省发改委于“十二五”期间,将麻阳县纳入国家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安排中央投资800万元,支持了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三是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鼓励各地通过奖补、减免租金、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提供普惠服务。截止2016年底,全省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013所。其中麻阳县认定了19所,占民办幼儿园总数的36.5%

二、关于办园不规范和园舍不达标问题。一是建立了分类管理基本标准。我厅从省级示范、标准和简易幼儿园三个层次明确办园要求,出了《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办园标准》和《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试行)》,为各级各类幼儿园审批及分级分类管理创造政策依据。二是建立了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2012年出台了《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条件和程序。建立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和家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监督。三是明确了科学保教的基本要求。2014年出台《关于切实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提高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的通知》(湘教发[2014]45号),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促进各地科学、规范开展保教活动。个别地方也存在贯彻执行政策不力、民办园的审批把关不严、对幼儿园监管不到位、对无证园的整治力度不够等问题。

三、关于幼儿教师问题。按照省编办的意见,2013年中央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政策要求和纪律约束,我省目前将不会出台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因此,公办园的师资不足的现象还将会一定程度上存在。为解决好幼儿师资培养补充问题,我厅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不断推进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一是 “十三五”期间,我厅将以乡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为主体,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引领,以县级培训为主体责任,进一步扩大幼儿园教师培训规模;二是收紧入口,我省201611日后入学的所有中职幼师层次学生不能直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通过适当下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幼儿园类分数线,在认定过程中取消对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专业要求(不一定非学幼儿专业不可,其他专业也可参加考试)等措施逐步扩充了幼儿园教师证获得者数量,用来补充近来年幼儿园教师不足的现状;三是做好农村幼儿园教师的补充工作,200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截止2016年底,共招收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5949人,其中毕业945人,这些毕业生均补充到了农村幼儿园,受到了农村幼儿园的普遍欢迎。

针对您提出的给予麻阳县学前教育立项扶持的建议,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级资金分配的要求,并随着财力水平的提高和专项规模的扩大,进一步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同时,我们将按照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督促麻阳县政府切实履行投入和管理的主体责任,统筹使用好上级专项和本级资金,加快农村公办园的建设,加强幼儿园的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无证园的整治、整改工作,妥善解决好入园难、入园贵、管理乱等问题。

感谢您对教育的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7727

联系单位: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722964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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