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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0968号提案的答复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8-05-30 17:18 浏览数:30


A

湘教复字2018 148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0968号提案答复

陈嗣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推广优秀传统文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省教育系统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教党〔20164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专题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研。专题召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研座谈会,邀请全省各方面专家,围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研讨,进一步明确了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主要内容,有效促进各中小学在传统文化教育教学中明确掌握其内涵与外延,并以此为基础寻求更优的教学载体与方法。二是着力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堂教学实效。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课程中,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也结合教学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鼓励各地各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因地制宜拓展延伸传统文化教育。同时,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制作内容精、形式活、受欢迎的数字化课件和实体化展现,提升教学效果。三是大力营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氛围。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等,结合校史、和人物史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发挥其独特的文化育人作用。深入开展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校园、进课堂。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开展主题教育、理论研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四是积极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剧院、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街区等,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积极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提倡和扶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文艺作品创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佳作。支持和鼓励学校网站开设传统文化专栏,拓宽适合青少年学生学习特点的线上教育平台。五是广泛积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合力。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戏曲进校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学生戏曲素养,推动戏曲传承发展。重视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及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传统文化体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性活动,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家长通过言传身教,形成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珍视亲情、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的良好家风,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意见,进一步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力度:一是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教学,强化所有相关课程中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融合教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国家教材教辅管理政策开发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增强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实效。二是继续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师培训工程,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为引领,将中华文化教育培训纳入各地教师培训规划,将中华文化教育素养课程纳入各级教师培训的通识课程,特别是注重加强乡村学校和乡村幼儿园教师书法教育、国学经典教育、音乐戏曲教育等优秀传统文化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传统文化教育水平。三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关的国学研学、公共文化建设、社会公益办学等试点与推广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8529

联系单位: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人:甘文波

联系电话:073184714912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2),省政府办公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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